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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時提案1:立法院委員江啟臣等21人,鑑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賦予立法院唯一修憲提案權,立法委員有責任與罬務回應民意。立法院曾於第八屆第七會期啟動修憲工程,當時討論之議題包括,閣揆同意權、18歲公... |
民國109年05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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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咨,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,提名楊惠欽、蔡宗珍、謝銘洋、呂太郎等4位為司法院大法官,咨請同意案-同意- |
民國108年07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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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咨,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,提名楊惠欽、蔡宗珍、謝銘洋、呂太郎等4位為司法院大法官,咨請同意案 |
民國108年07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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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咨,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,提名楊惠欽、蔡宗珍、謝銘洋、呂太郎等4位為司法院大法官,咨請同意案 |
民國108年07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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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委員柯建銘等64人,針對第9屆第7會期第16次會議報告事項第二案「總統咨,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,提名楊惠欽、蔡宗珍、謝銘洋、呂太郎等4位為司法院大法官,咨請同意案。」院會所作之決定提... |
民國108年07月0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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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咨,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,提名許宗力、蔡烱燉、許志雄、張瓊文、黃瑞明、詹森林、黃昭元等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,並以許宗力為院長、蔡烱燉為副院長,咨請同意案—同意— |
民國105年10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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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咨,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,提名許宗力、蔡烱燉、許志雄、張瓊文、黃瑞明、詹森林、黃昭元等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,並以許宗力為院長、蔡烱燉為副院長,咨請同意案 |
民國105年10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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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咨,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,提名許宗力、蔡烱燉、許志雄、張瓊文、黃瑞明、詹森林、黃昭元等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,並以許宗力為院長、蔡烱燉為副院長,咨請同意案 |
民國105年10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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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咨,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,提名許宗力、蔡烱燉、許志雄、張瓊文、黃瑞明、詹森林、黃昭元等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,並以許宗力為院長、蔡烱燉為副院長,咨請同意案 |
民國105年10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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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統咨,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,提名許宗力、蔡烱燉、許志雄、張瓊文、黃瑞明、詹森林、黃昭元等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,並以許宗力為院長、蔡烱燉為副院長,咨請同意案 |
民國105年10月28日 |